您好,欢迎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全部分类

您的位置:  首页 > 文字 > 民族教育 > 理论政策研究 > 政策研究  > 详细页面

两部委: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张国欣 2018年08月08日 阅读量:

  中国民族报讯 (记者张国欣)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保障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工作;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并要求立即整改。

  《通知》明确2018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9万名,计划实施范围与2017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等。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

  《通知》要求,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持合理的性别比例,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通知》强调,切实保障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各地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应享受的绩效奖励、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待遇,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

  《通知》还要求,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图或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