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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及其家庭结构分类

来源:中国民族报 编辑整理:尤曼 2018年10月08日 阅读量:

  家庭是一种具有共同居住、经济合作及生育等特征的社会群体。它包括男女两性别的成年人,其中至少有两个维持社会认可的性关系,及他们所生育或收养的小孩。林耀华教授对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进行过详细的定义。

  核心家庭也称作基础家庭或自然家庭,是由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为当代社会中主要的家庭形式。这一概念是由默多克提出的,核心家庭由婚姻关系、父母关系或养父母关系组成。通常来说,核心家庭有以下特点:①家庭人际关系简单,夫妻、子嗣关系倾向于平等,对亲属网络的依赖较小。②核心家庭中由于成员较少,维持夫妻感情的实践和空间相对较弱。③青年男女在核心家庭中有择偶自由,结婚年龄由自己决定。④男女双方在政治经济上是平等的,感情融洽的程度完全靠两个人共同协调。⑤核心家庭有很大的流动性、独立性和隐私性。默多克核心家庭的功能归纳为:①性;②生育;③教育;④生活;⑤合作。核心家庭可通过两种途径成为扩大家庭:一种是“多偶婚”而形成扩大的配偶家庭,本质上算作核心家庭。另一种是一个主干家庭加一分支家庭构成。

  主干家庭又称作直系家庭,是指由两代或两代以上夫妻组成,每代最多不超过一对夫妻,且中间无断代的家庭。在我国,主干家庭特点是家庭内不仅有一个主要的权力和活动中心,还有一个权力和活动的次中心存在。主干家庭的组成方式具体有:①由父母(或父母一方)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②由父母(或父母一方)、一对已婚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共同组成的家庭。③由父母(或父母一方)、一对已婚子女及其他家属(主要是子女的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它主要从代数结构角度来划分,是扩大家庭与核心家庭的折中形式。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主干家庭在全部家庭中所占比例正逐渐减小。

  联合家庭又称扩大家庭。指一个家庭中有三代或三代以上的人,父母与其子女中两对以上的夫妻甚至孙辈或两对以上组成的家庭。这样的家庭中或者有父母长辈或者没有。他们往往住在一个房舍中,作为联合家庭的那些核心家庭,一般是通过父母与子女的纽带联结在一起,有时也由同代联系在一起的家庭组成。联合家庭具有以下特点:①联合家庭人口多的优势客观上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为家庭经济的发展奠定基本的物质基础。②可以防止土地和财产的分割。③有利于大家庭的成员在经济、生活、生产上相互协作。④有利于养老。⑤夫妻间的感情受到压抑。⑥个人缺少隐私权。⑦容易造成家长独断专行的作风。

  除了以上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伴随着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出现了单亲、再婚、丁克家庭等结构类型。

  

参考资料:

  [1]庄孔韶.人类学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2][芬兰]韦斯特马克,刘小幸译.人类学婚姻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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