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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传统抛绣球的民间传说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作者:韦晓康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浏览量:

  绣球用五色绸布做成,圆形,类似一个由五瓣构成的柚子或柑橘,直径为6~10厘米,柄处有一根30多厘米长的抛带,相对一端垂下10多厘米长的飘带或几串穗络。抛绣球是广西壮族人民在春节、“三月三”等传统节日的歌圩集会上所开展的一项传统男女连情方式,后来演变成传统体育项目。据宋代诗人宋辅的《溪蛮取笑》记载:“土俗岁节数日,野外男女分两朋,各以五色彩囊豆粟,往来抛接,名‘飞砣’”。用 “飞砣”命名的五色彩囊,便是绣球,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记述:“上巳日男女聚会,各位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砣。男女目成,则女受砣而男婚已定”。清吉庆《广西通志》曰:“上映山僻,水少土瘠,民贫,农力虽勤,岁无余积。年节老者聚饮,少者抛球为乐,妇女衣短裙服,服饰尚青蓝,其盛况如日中天甚为时行。”此外,清末龙州壮族文人黄敬椿的一首“风土诗”亦有描述:“斜阳门巷破萧条,姐妹相从孰最娇,好把飞球空里掷,迎来送去赏花朝。”从以上的诗文载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代歌圩抛绣球活动的风貌。现“抛绣球”活动仍在广西百色、南宁、柳州、河池等地区的歌圩上广泛流传。

  壮族歌仙刘三姐的产生是歌圩形成的标志。据广西宜山壮族传说: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703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深受人们爱戴。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个村寨传歌。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但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罄腹结舌,无歌相对,无言以答,羞赧而退。然而她的才华却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后被残害死于柳州。在《刘三姐》的电影里,我们看到了许多对歌的场景,还有刘三姐绣绣球抛给阿牛哥的情节。借以传情和定输赢的绣球色彩斑斓,形状各异,有圆形、方形、菱形的,大小不等。它是壮族姑娘精制的丝织工艺品,几个花瓣结成一个圆球形,上端连着一根彩带,下端系着一束一尺多长的彩丝穗子。抛绣球时,男女青年们分别站于歌棚两侧的空地上,绣球和人数不限,但双方人数要大体均衡。双方分别将绣球抛过歌台顶端落入对方场内,对方接不住就要罚唱歌或表演节目。未婚的女青年有时趁人不注意,将绣球抛给意中人,作为定情之物,男方接到以后报之以手帕、毛巾之类,再通过对歌,进一步地交往,缔结百年,。现在的绣球活动已不仅限于此了,它逐步发展成了一项具有对抗性质的体育运动娱乐项目。

  在广西西林县壮族民间还玩一种“投绣球抓卒” 的娱乐活动,桂西壮语称作“愁古熬病”,这项活动是根据抛绣球而来,传说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在清朝咸丰三年,清代云贵总督岑毓英,从滇回其老家——西林县那劳村探亲,其兄岑毓琪,便召集了当地男女青年,表演抛绣球活动,供其弟岑毓英观赏,在那以后便流传开来。活动多在过春节时举行,参加这种活动的一般都是身强力壮的男女青年人。活动前,先选择好平坦宽阔的一块场地,用石灰画两个圆圈,两个圆圈之间相距二十米左右。然后找一个公正人为裁判。将参加比赛的选手分成两个组(每组约五至七人),分别站立在圆圈内,各方又挑选一名得力的选手为头人,即为“将”,其他成员称为“卒”。比赛开始,由裁判给双方的头人发绣球,也和打篮球开始发球的方法一样,哪边队的头人抢到绣球,就将绣球向对方投去,如对方接不到球就算输。这时输方被胜方抓去一名“卒”。如接到球算为平局。将球投出圆圈外,投球一方也算是输,同样被对方抓去一名“卒”。双方激战后,一方的“卒”被抓光,最后连头人也被抓了,就判为输;而对方定为胜。

  投绣球不但能锻炼提高人的体力和灵敏度及速度,而且能培养果断、坚毅、自信、积极向上的品质,陶冶美好高尚的精神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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